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2019年度杭州市婚姻法专业唯一指定合作团队-浙江佐钊律师事务所家宁家事中心的何肖龙律师。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规定夫妻财产或婚前财产可以采取约定形式,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定。但这个书面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属于男女双方的协议行为,是否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完全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且由男女双方自愿选择和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行逼迫其进行公证活动。但是,在法治社会里,一切都讲究证据。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它可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